關于開展磚瓦行業環保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函
環辦環監函[2017]1095號
關于開展磚瓦行業環保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近日,根據媒體反映及我部現場調查發現,磚瓦行業企業普遍存在未按要求安裝除塵、脫硫和在線監控等環保設施,環保設施多數未正常運行,大氣污染嚴重等環境違法問題。經研究,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磚瓦行業環保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磚瓦行業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對磚瓦行業企業進行深入排查,重點對磚瓦行業企業建設項目環評制度執行情況、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情況進行檢查并填寫《磚瓦行業環保專項執法檢查表》(見附件)。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環評制度執行情況。檢查企業建設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有關情況,特別是2015年新修訂的《*******環境保**》實施以來,企業建設項目環評制度執行情況。
(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與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備成型工段各產塵點是否建設收塵裝置和除塵設施,人工干燥及焙燒窯是否建設配套除塵和脫硫設施,是否建設有規范的排放口,各項防治污染設施是否正常運行。2016年7月1日以來,磚瓦行業企業執行《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620-2013)表2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情況,組織對磚瓦干燥及焙燒窯、破碎、制備成型等各個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氟化物等污染因子開展監測。
(三)無組織排放。原料系統是否配備封閉原料庫,配料系統是否配備除塵裝置,企業邊界總懸浮顆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是否達標。
(四)大氣污染物自動監控設施。是否按照相關要求建設大氣污染物自動監控設施,檢查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是否與環保部門聯網,是否反映企業真實排污狀況。
二、工作要求
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應依法及時查處。對未經環評批準擅自開工的建設項目,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并可責令恢復原狀。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違法企業,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拒不改正的,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并可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對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減少顆粒物排放的違法企業,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對存在自動監控設施弄虛作假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按照《*******環境保**》的相關規定,責令改正,處以罰款,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請各省(區、市)環保廳(局)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督促行政區域內各級環保部門認真開展磚瓦行業環保專項執法檢查。2017年8月30日前公開排查企業名單、整治方案和《磚瓦行業環保專項執法檢查表》;9月底前報送專項執法檢查總結并公開清理整頓情況。我部將適時組織暗查。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梁亭
電話:(010)66556643
傳真:(010)66556444
郵箱: jcjc@12369.gov.cn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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